学校财务管理和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_文档下载(共11页)

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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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学校财务管理和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财务管理和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根据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次实施办法,一,提高思想认识近年来,全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学校的经费和资产总量逐年增加,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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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学校财务管理和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财务管理和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根据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次实施办法。一、提高思想认识近年来,全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学校的经费和资产总量逐年增加,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后,会计核算方式发生重大变革,财务管理要求越来越高,责任越来越大。随着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在转变作风、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权力制约和责任监督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区学校迫切需要健全完善财务管理机制,提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整体水平,提高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能力。二、加强预算管理(一)规范预算编制。学校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讲求绩效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各学校校(园)长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学校年度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收支预算编制工作,经校委会研究通过后上报。收入预算编制要参照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本年度收入增减因素编制,对不确定的收入不得列入预算。支出预算编制要坚持厉行节约原则,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不得列入支出预算,优先保障学校保开门、保运转。(二)严格预算执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批复,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须经区教育局批准后报区财政局审批。各项支出必须做到有预算安排、有经费来源、有制度依据,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无来源支出。局财务科要对照预算批复。

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局核算中心要对学校申请支付的预算指标逐笔把关,确定支付对象合理合规后再予以审核通过。三、规范收入管理(一)规范收费行为。学校要依据相关文件,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学校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时,须由牵头部门报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把关,经分管副校(园)长、校(园)长审核签字后,由学校财务人员负责收费,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收取任何费用。(二)规范收费公示。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发放收费通知书、设立收费公示栏、公开 电话等形式,及时对外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三)规范票据管理。收费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必须使用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电子票据)。

票据要安排专人管理,在领取、分发和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票据管理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要在规定时间内核销。(四)规范捐赠收入管理。严格规范各学校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行为,获取捐赠物(款)时须进行公示,依法为捐赠人出具捐赠票据,捐赠物(款)要及时入账。四、规范支出管理(一)规范公用经费支出。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支出范围及标准。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大修理支出,不得用于校舍建设、专项设备购置等形成固定资产的资本性项目支出。要严格控制招待费、会议费和劳务费等支出。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确保教师培训支出不低于当年公用经费总额的。(二)完善支出审批制度。在支出管理上实行“先审批后支出”的管理办法。

除正常工资税费以外的所有大额财务支出均实行审批制。超过一定限额的零星基建、维修、设备物品购置,外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等支出,学校要事先编报计划,按照权限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的事项不得实施。(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学校内部实行支出审议制度,限额以下的支出由校(园)长直接审批,大额支出事项严格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制度,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按规定实施。(四)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学校严格执行《区教育系统招标采购办法》(  号)规定,制定学校内部采购制度,结合财力及工作需要提前做好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编制,确保“无预算不采购,有预算不超支”。(五)规范食堂财务管理。建有食堂的学校 学校财务管理和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docx必须按照食堂财务管理要求统一建账管理。

严格采购、入库、出库等内控管理,食材采购与出入库管理不得一人兼任。按规定如实进行成本核算,每月向师生公示。学生食堂一律遵循收支平衡原则,严禁在食堂账目中列支与食堂无关的办公费用、职工福利和加班补贴等支出,严禁账外账或私设“小金库”。(六)严格控制债务。学校在编制预算时,要有计划的消化遗留债务,杜绝新增债务。五、规范资产管理(一)明确管理职责。校办公室(总务处)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卡片,调度固定资产使用,及时掌握固定资产在用、在库情况。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二)加强日常管理。要加大资产管理力度,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校办公室(总务处)牵头、财务部门配合定期组织资产清查。

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局财务科会同相关科室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资产管理情况,以强化资产管理。(三)严格报废程序。学校资产报废处置时,先由校办公室(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校产管理小组(由分管办公室或总务处副校长、分管财务副校长、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组成)实地勘察核实、预估残值,报校委会通过后,按规定报批后实施。(四)规范资产处置。资产的出租、出借要按照年出台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令第号)规定的程序、期限及要求 。所取得的收益,要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收坐支,不得作为单位自有收入管理,不得直接抵顶债务或以发放奖金、福利、承担费用等形式替代租金、投资收益。

六、规范财务公开(一)扩大财务公开内容。面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代收 服务项目费用及结算情况、年度预算和决算、财务管理各项规定及其他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均应及时予以公开。其中,涉及学生的收费要公开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减免政策及 举报电话等,公示内容应随着收费变动情况及时作出调整。(二)创新财务公开形式。各学校要根据财务项目的不同,灵活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开。各种收费要在收费公示栏公开,年度预算和决算情况可采用报告制形式,向教职工 报告公开。代收 服务项目费用及结算情况提供明细在班级内张贴公示。(三)严格财务公开程序。各学校根据财务人员提供的公开项目和内容,经学校校委会讨论通过后。

由校(园)长签字后予以公布,并备案。学校财务人员要及时通过意见箱、公开电话、座谈会等形式收集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对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及时公布整改结果。各项财务公开后的相关资料要留档备查。七、加强内部审计(一)履行校长离任审计制度。校(园)长离任后,要及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做到应审尽审,离任必审。要按照审计规范要求,做到程序规范,评价客观,发现的问题定性准确,整改到位。(二)适时开展校长任中审计。对任期超过年的现任校(园)长,要适时开展任中审计。审计要求与离任审计一致。八、加强监督检查(一)强化校委会监督。校委会要定期听取财务收支汇报,及时发现并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 学校财务管理和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docx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完善内控制度。各学校要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政策宣传、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教代会审议、群众监督等制度,加强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建立规范、高效的财务管理体系,从源头上防范经济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三)加大检查力度。教育局财务科等相关科室不定期对学校财务管理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挤占挪用中小学经费、违规收费、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行为。(四)严肃责任追究。学校财务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因财务管理工作不善,造成损失或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九、压实主体责任学校财务管理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依法依规管理财务工作,对财务资料的 性、完整性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分管校(园)长负主要责任;财务人员负审核责任;经办人负直接责任。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和监督制度,报教育局财务科备案。十、健全财务机构规模较大、具备条件的学校设置财务室(不隶属于校办公室或总务处等部门),财务室负责人作为学校中层干部,享受学校中层干部待遇,参与学校财务决策和管理,实行自行记账模式。其他学校暂由局核算中心代记账,也可参照设置财务室。十一、加强队伍建设(一)明确财务专职人员。

自行记账的学校。学校至少配备名专职财务人员,设置财务室主任(财务室负责人)、总账会计、出纳会计等岗位,财务室主任可兼职总账会计,财务室主任、副主任、总账会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具备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二是具备初级会计师或会计从业 ,并从事三年及以上财务工作。其他财务人员应具备初级会计师、会计从业 、财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三者条件之一。核算中心代记账的学校。规模较大的学校至少配备名财务人员,其中:至少名专职报账员,名收费员;规模较小的学校,至少配备名财务人员(专职报账员)。专职报账员应具备初级会计师、会计从业 、财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三者条件之一。设置财务室的学校,财务室主任、副主任任职条件参照自行记账的学校。

学校财务管理和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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