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第二聘期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终稿

20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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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山西大学第二聘期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根据《山西省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晋人字号)、《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晋人职字号)、《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晋人社

山西大学第二聘期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终稿


【正文】

山西大学第二聘期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晋人字[2008]111号)、《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晋人职字[2009]9号)、《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09]108号)等文件精神,在第一聘期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太原电专并入后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现状和学校发展目标,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第二聘期岗位聘用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下: 一、组织机构 1、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组 组长: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岗位设置与聘用副校长 成员:其他校级领导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

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1)确定学校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工作原则,制定相关文件;(2)审核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工作任务;(3)组织实施学校岗位聘用工作;(4)批准全校岗位聘用结果;(5)签订聘期任务书;(6)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相关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聘用工作总体安排和具体指导;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资格复查、政策宣传、政策咨询和日常工作。 2、山西大学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职务岗位设置与聘用 会 山西大学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岗位设置与聘用 会由山西大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 会中的二级教授担任,主要职责是对各单位推荐的二、三级岗位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参照教师高级职务评审的程序。

3、山西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学校成立图书系列、 系列、实验系列、编辑系列、会计系列、工程系列、医疗系列、小教幼教系列8个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分别由图书馆、 馆、教务处、学术期刊社、计财处、基建处、校医院、附小牵头,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组成相应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工作组由57人组成,具体负责本系列四级以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各系列工作组成员名单,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各系列工作组主要职责是,(1)接收审核各单位工作组推荐的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2)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级评审;(3)处理评审与聘用过程中的相关问题;(4)对评聘结果进行公示。

(5)给学校领导组提交评聘结果。 4、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各单位工作组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组成,人数为59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工作组成员的60%,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院系和研究所一般按学科合并组织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院系牵头,20人以上研究所可以申请单独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 各单位工作组职责是:(1)负责向学校高级职务岗位设置与聘用 会推荐二、三级岗位人选,向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推荐专业技术分级人选。(2)组织本单位教师除二、三级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教师的分级与聘用,组织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的聘用;(3)根据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意见。

结合学科建设、学术梯队发展目标和特点,组织制定本单位各级各类岗位设置与聘用方案;(4)审核本单位各类人员的岗位说明书,主要对岗位职责、任务和目标进行审核;(5)对聘用结果进行公示,处理聘用过程中相关问题。(6)给学校领导组提交本单位的聘用结果,(7)根据学校聘用领导组的批准结果,组织本单位的岗位聘用,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8)根据聘用合同,进行聘期考核。 二、现执行的文件和规定 执行《山西省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等岗位设置文件。山西大学第一聘期岗位设置与聘用文件请查阅人力资源处网站中的规章制度栏目。

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或本系列岗位聘用办法,并依照办法进行岗位聘用。 三、岗位职数 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总岗位和高中初各层级职数按实有人数计算,各层级之间的各等级职数按比例进行计算,正高的二、三、四级比例为2.5:3:4.5,副高的五、六、七级比例为2:4:4,中级的八、九、十级比例为3:4:3,初级的十一、十二级比例为5:5。在按比例计算各等级职数时,按取整数计算职数,计算比例的小数部分留学校调节。 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职数,按现聘岗位职数执行。 四、岗位聘用 正高级二、三级岗位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 会聘用,正高四级以下教师职务、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由各单位聘用。

辅系列正高四级以下专技人员由各系列工作组负责聘用。 岗位聘用分为直聘和竞聘两种。在第一聘期完成聘期工作任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以直聘到原岗位级别,晋升高级别岗位人员要参加竞聘。在规定的职数范围内,现有人员不符合高级别聘用条件,可以按低级别职数聘用。 聘期考核中没有完成任务的人员,没有弥补工作任务不足的其他工作量,也没有在同级别人员中排列前30%的特色工作,在同层级中低聘一个等级。 五、工作任务和合同签订 学校把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分解成年度任务,再根据单位人数、经费投入和近几年单位完成任务情况等因素,把年度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学校与单位领导签订任务合同,单位领导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和特长。

把单位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团队或教职工个人,建立学校对单位领导、单位领导对本单位团队或个人的岗位聘用机制,由单位领导直接督促和落实工作任务。 在第二聘期岗位聘用中,各单位聘用工作组要把单位的任务进一步细化,具体到团队或个人,并写进聘用合同中,当第二聘期到期后,单位根据每位教职工聘用合同中规定的任务进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将是续聘、低聘或不聘的主要依据。对岗位任务不足,或没有足够的其他工作量可以替代的,或不能完全胜任本岗位工作任务的,建议转岗聘用。 在岗位聘用时,要详细填写岗位说明书,教师按团队或研究方向填写;管理、教辅和工勤的每一个岗位对应一个岗位说明书,尤其是机关和教辅单位,要把单位职责分解到每一个岗位。

岗位说明书要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要说明,逐步把任务、考核结果和单位的绩效总量衔接。 六、岗位聘用程序和时间安排 1、各单位学习山西省和我校岗位设置和聘用的相关文件,完善各类各级岗位说明书。 2、6月9日以前,各系列、各单位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名单报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处)备案。 3、6月20日以前,人力资资源处根据各系列、各单位现有的各类各级专技人员为基数,计算各等级的聘用指标数,各系列、各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组在控制的指标数范围内组织岗位聘用。 4、6月22日,各系列、各单位在各自范围内公示聘用结果,无异议后,将聘用结果报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组办公室。

5、6月底,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组审核、决定各类聘用人员。 6、暑假前,各单位领导代表学校与本单位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式三份。 7、学校将聘用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兑现工资待遇。 七、其他规定 1、长期不在岗人员,通知本人参加竞聘,拒不竞聘和未予聘用的,应按规定予以辞聘,并将 事关系和个人 转入人才市场。 2、 了手续的病休人员和内退人员,不参加岗位聘用,进入本层级岗位最低等级,据此确定其工资待遇。没有 手续的病休人员,单位通知本人 病休手续,拒不 手续的,按不在岗人员处理。 3、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人员,原则上一年内不确定工作岗位,待试用期(见习

履行转正定级手续后,再进行岗位聘用。 4、第二聘期时间到2020年12月,聘期满后,单位按照签订的合同进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续聘、低聘、辞聘及转岗的依据。 5、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各层级中高等级空缺岗位聘用,当退休、调出等原因有空缺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时,每年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时,具备晋升高等级条件的专技人员,可以申报竞聘高等级空缺岗位,竞聘程序按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的规定执行。 6、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与所在岗位不一致的,一般按本层级最低等级进行聘任。 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聘用制要求必须签订聘用合同,自我校2012年1月首次岗位聘用以来,聘用合同不能中断,聘用合同要装入个人 。

是计算社会保险的重要依据,新进人员、第一聘期和第二聘期中间中断的聘期要补签合同。 8、学校鼓励不能完成规定教学科研任务的教师转岗,转岗教师给两年期限的过渡期,保留原待遇,过渡期满后,按新转岗位进行聘用。 八、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相关内容,由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在网上陆续发放各种通知,来指导我校的岗位聘用工作。 2017年6月1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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